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组织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在2020年或至申请截止日(2021年5月10日)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单位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同时应无到期未结题的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申请额度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1〕2号)。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企业登录福建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科技云服务平台中“福建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20.35.30.142:8088/)进行申报。

  (二)申请对象网络填写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发票(收据)开具时间应依序逐一填写并与实际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对象打印纸质申请表(含附件)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原件于5月10日前提交至相应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对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其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推荐函于5月17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并按时间节点做好有关材料的审核及报送工作。

  2.根据《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实施细则》规定,科技创新服务费用是指支付给服务方全部费用中扣除应缴增值税后的费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宇昊 联系电话:0593-2093099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04/t20210413_5572596.htm)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