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新材料企业情况,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示范项目工作,省工信厅将建立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项目库。为做好项目库入库工作,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闽工信新材〔2019〕57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导。对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结合辖区新材料企业实际,深入企业宣贯,宣传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的积极意义,鼓励支持企业积极投保,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服务工作。
二、组织做好项目报送工作。指导辖区内所生产的新材料在《目录》范围之列的企业填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于2019年11月28日前汇总报送市工信局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电子版一并发邮箱yclyxfp@163.com)。
联系人:市工信局 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 蔡晓巍
电话:2823092 传真:2822919 邮箱:yclyxfp@163.com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