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科〔2020〕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0〕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新增企业遴选
(一)新增企业遴选要求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在符合《行动计划》遴选标准的基础上,还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2.应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
3.应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4.2020年新增遴选的企业,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科技人员占比、资产负债率等以2019年数据为准;近3年是指2017至2019年,如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
(二)报送与推荐程序
1. 2020年新增遴选的,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已入库企业无需再填报。
2.各县(市、区)科技、发改、工信、财政部门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经发、财政部门,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遴选确定新培育名单(名单应含当地挂钩责任领导),并根据遴选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现场核查后,报宁德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培育名单经宁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已入库培育企业信息收集报送
1.已入库企业经培育发展,其规模若超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上限的,仍视为符合遴选标准,继续留库培育。
2.对极少数不符要求的企业可予以取消,报送附件3。
3.企业名称变更和挂钩领导等重要情况变更,报送附件4。
4.企业成长情况调查统计,报送附件5。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工信、财政部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部门会同经发、财政部门审查汇总本地申报企业,并于2月29日前报送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函。
2.2020年新增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3.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书。
4.已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资格取消表。
5.已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重要信息变更情况表。
6.已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成长情况调查表。
四、联系方式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
联系电话:0593-2093099 邮箱:314993517@qq.com
附件:1.2020年新增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2.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书
3.已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取消资格表
4.已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重要信息变更情况表
5.已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成长情况调查表
(以上附件请自行登录福建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16_5181905.htm)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