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特教学校: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操作细则》(宁教人〔2018〕13号),现就我市第三批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备案及待遇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报对象

备案对象为2019年6月30日起全市教育系统新引进录用,符合宁委办发〔2017〕22号、宁教人〔2018〕13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人员,引进录用时间以入编时间为准。备案对象可同时申请生活补助、首套房购房补助等待遇。

待遇申报对象包含已被确认为宁德市第一、二批基础教育引进人才申请购房补助的人员。

根据市人才领导小组研究,“未在宁德市辖区内工作过的人员”定义为“未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过的人员”,正式录用指的是进入体制内,列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属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位于前10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生,且符合宁德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有关条件的,均纳入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范围。存在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溯及既往进行备案、申报,追溯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后。

二、时间、流程要求

(一)引进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备案人员汇总,市属学校负责本单位备案人员的汇总。4月10日前,将《宁德市选拔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备案表》(一人一式四份)、《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1)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

(二)待遇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按照宁教人〔2018〕13号的具体操作细则,于4月30日前上报《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政策补贴申报表》(一人一式四份)、《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补贴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附件2)及有关申请材料。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按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材料。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与我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钟瑶,联系方式:2915658,电子邮箱:nd2915658@163.com。

 

附件:1.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汇总表

      2.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补贴申报花名册

 

 

                             宁德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