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闽工信服务〔2020〕43号)及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增强工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局拟开展2020年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闽经信政法〔2018〕99号)和《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服务〔2018〕293号)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县(市、区)工信局和东侨开发区经发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经初审、汇总后分别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申报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可同时申报省、市两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分别提交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及光盘)一式3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和宁德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申报表格等材料可登陆公共邮箱下载(邮箱:nd2863157@163.com,密码:05932863157)。
三、认定程序。
各县(市、区)工信局和东侨开发区经发局推荐符合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市工信局将分别开展推荐和认定工作,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将不再进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刘 挺
电话:2822381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 《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 企业基本情况及工业设计中心上年度建设、运行情况(含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R&D投入、工业设计中心的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及企业组织机构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机构图;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及复印件(以表格方式列示,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8.县(市、区)主管部门关于企业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10.本企业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二、市级工业设计企业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 《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 企业基本情况及上年度的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含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图;
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及复印件(以表格方式列示,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8.县(市、区)主管部门关于企业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10.本企业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