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委人才〔2017〕4号)和《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办法》(宁经信中小〔2018〕79号)要求,决定开展宁德市第二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宁德市第二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优先从我市锂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电机电器、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发电供电、合成革制造、冶金特钢、其他产业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中遴选。已评为市级第一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人员不再参评。具体申报对象及条件详见《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办法》(宁经信中小〔2018〕79号)。
二、评选流程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从今年起,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评选主要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进行。评选流程按照《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线上申报系统完成。
①申报:各县(市、区)申报人由所在企业推荐,向属地县(市、区)工信局、东侨经发局申报;央属、省属在宁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人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和提交材料(在线填报《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上传身份证、各类荣誉证书及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及佐证材料)。申报截止日期5月15日。
②初审:各县(市、区)工信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人的初审,并经当地纪检(仅针对国有企业)、综治、计生、环保、安监、人行等相关部门协审通过后征求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央属、省属在宁企业申报人由其总部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市属国有企业申报人由市国资委负责初审。初审上报截止日期6月10日。
③复审:市工信局对上报人选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由所在地工信部门通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评选结果和计划名额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建议人选。
④认定及公布: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公布,由市委组织部授予《宁德市特支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享受人才服务。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推荐60人,名额分配如下:福安市、福鼎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各10名,霞浦县5名,古田、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县各3名。第二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共遴选20名,入选者每人奖励8万元,分2年平均发放,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市工信局负责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尽快部署推荐申报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申报人可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导出申报表格、查询审核进度和认定结果。
联系人:张雁,联系电话:2863157,传真:2822919。
邮 箱:ndjwqyk@126.com
附件:1.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2.申报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
3.宁德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评分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