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我省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特向全省征集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项目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省内养殖企业、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

  二、合作项目

  坚持水产养殖绿色和高质量发展,通过现有技术模式集成创新、新兴技术模式改进提升、传统技术模式升级改造、渔业养殖信息建设化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开展“斑节对虾(金刚虾)低盐养殖技术试验示范”等项目10项(详见附件1)。

  三、合作内容

  ㈠ 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强渔惠渔的好政策宣讲,帮助周边渔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㈡ 探索一批水产养殖新兴技术,引导渔业发展新模式、新技术;

  ㈢围绕发展绿色养殖技术,优化养殖空间布局,渔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及智能水产养殖等,主推一批养殖效益高、病害防治效果好、可操作性强、经济适用的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模式,提高现代渔业技术和养殖生产效益;

  ㈣ 培训一批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及养殖户,提供学习培训、实践操作、技能训练场所。

  四、合作方式

  合作伙伴征集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县站、市站推荐,省站组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遴选合作伙伴名单,每个项目原则上选择1~2个合作伙伴,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除局属单位可采用拨付制外,其他申报单位均采取报账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的渔用设施建设,装备、苗种、渔药、饲料等材料的采购以及支付样品费、检测费用等。项目完成时,合作伙伴要完成《2020年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报告》(详见附件2)。

  五、申报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高度重视,组织发动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原则上1家申报单位仅能申请1个科技创新与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需由当地县、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推荐上报。

  ㈡规范申报材料。各地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我站提交申请书(详见附件3,以收到申请材料邮戳日期为准)一式二份,并附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技术路线、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前期工作基础;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项目实施意义、成果产业化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等;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技术合作协议、技术推广协议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松发,电话:13405960019,0591-8751968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55号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邮编:350002。

  附件:

  1.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2020年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项目;

  2.2020年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3.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科技创新及推广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