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职改办、人社局职改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德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0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宁人社专〔2020〕28号)精神,拟于今年6月召开2019年度宁德市工程技术(经济)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直接从事机电、电子、科管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仍在职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宁德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自主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东侨开发区人社局、市(县、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格式)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粘贴照片)。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非全日制学历需在“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学制几年”栏注明前后学历及类别(全日制、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
4.任现职以来近五个年度(2015—2019)《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5.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一式2份,其中一份隐去单位、姓名),作为专业技术代表作。
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学历破格以发表论文为条件申报者,须提供不少于3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刊物上)。提交刊物原件及其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面复印件1份,隐去单位、姓名的复印件2份,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ndjmwrjk@163.com。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gapp.gov.cn-“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在“媒体名称”处输入期刊、验证码-单击查询-打印网页1份。提供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查询结果打印件(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
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不予采用。
6.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以及依据、证书、获奖证明等。申报中级的,提供不少于2项业绩材料;申报初级的,提供1项不少于业绩材料。
7.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⑴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页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不能查询的,提供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后取得学历的,还应提供学历更改批复文件。
⑵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初级资格在宁德市内评审(或确认)的,资格证书、聘任书须经颁发证书所在地职改办审核盖章;初级资格在宁德市外评审(或确认)的,需提供评审表(或资格确认表)和批复文件,送宁德市职改办审验盖章。
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约合同。
⑷任现职以来近五个年度继续教育证书(有效凭证)。
8.破格申报或转系列的参评对象,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条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
9.企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1份(一年以上)。
10.专业类别按学历专业、现有职称及所从事岗位工作实际,参照附件1申报。
上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2)(贴在材料袋上)。
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注明姓名、工作单位)。
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需经市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职改办、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上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求字迹清楚,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不按照统一的装订顺序),按要求补齐后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推荐上报前,应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或评审材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各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要严格对照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聘任年限、工作业绩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职情况,写出考核推荐意见。
2.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报主管部门预审、推荐、报送;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报主管部门、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预审、推荐、报送;宁德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由该中心初审、公示、推荐、报送;各县(市、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申报2019年度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评审人员情况初审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邮箱:ndjmwrjk@163.com)。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http://gxj.ningde.gov.cn)—“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3.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4.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收取。
5.报送材料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报送地点:宁德市工信局职改办(人事科)〔宁德市署前路14号3号楼4层(原宁德行署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3-2860150。
6.凡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7.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用人单位审查不严或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导致产生问题或出现不良影响的,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相应责任。
附件:1.宁德市工程技术(经济)职称评审专业分类表
2.宁德市工程技术(经济)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2019年度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评审人员情况初审汇总表
宁德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宁德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宁德市工程技术(经济)职称评审专业分类表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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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专业类别
|
工
程
技
术
(经济)
|
机
电
|
机械设计及制造、电机、电器、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农业机械、机械电子设备、机械应用电子技术、铸造、热处理、焊接、铸造、制冷、热工、锅炉等。
|
电
子
|
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其应用、广播电视、无线电通讯、半导体及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维修等。
|
|
科
管
|
技术管理、综合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信息等。
|
说明:1.现有职称证书上已明确专业的,按职称证书专业申报;
2.现无职称证书的,按学历专业、所从事岗位工作,对照本表专业类别申报。
附件2:
宁德市工程技术(经济)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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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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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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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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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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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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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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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评审函
及申报人员汇总表(按申报专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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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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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函由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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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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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正反面打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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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粘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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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A3)
|
20
|
原件,不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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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5--2019 年年度考核表 |
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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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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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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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代表作(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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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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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刊物原件、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面);②论文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1份隐去单位、姓名;③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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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任现职以来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材料以及依据、证书、获奖证明等,需相关单位证明。中级至少2项;初级至少1项。
|
各1
|
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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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学位、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更改学历批复文件)
|
各1
|
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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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
|
各1
|
原件、复印件
|
||
9
|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继续教育证书(有效凭证)
|
各1
|
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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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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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1年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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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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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近期免冠2吋彩色证件照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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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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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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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
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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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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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原件另袋封装。
2.科研成果若与他人合作,或作者是笔名,应出具其真实性的有效证明。
3.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相关单位审核,并注“由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