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工信中小〔2019〕126号),决定开展2021年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认定申报书(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资料和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指导,择优推荐已纳入省“专精特新”培育库的中小企业,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报至我局,电子版材料(附件1、2)发至指定邮箱。
三、我局将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从中择优确定2021年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被评选为省、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不再参评。
电话:2863157,传真:2822919,邮箱:ndjwqyk@126.com。
附件:1.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书
2.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宁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书
企业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申报类型: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邮 箱:
申报日期: 年 月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制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
1、本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提供的申报资料和文件内容真实、可靠、事实存在。
3、 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明晰完整,归属本单位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4、无不良信用记录。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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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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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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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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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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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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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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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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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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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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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
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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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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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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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
税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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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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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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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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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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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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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类型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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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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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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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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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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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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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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