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1818号)精神,现就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宁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申报条件

1)列入2020年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库;

2201911日起购置的设备(工业机器人),注册地在蕉城、福安、福鼎、东侨设备投资额50-200万元和古田、屏南、周宁、寿宁、柘荣、霞浦设备投资额50-100万元;

32019年度已缴纳税收10万元以上。

(二)补助(奖励)标准

对技改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实行分段补助,设备投资额50-100万元的部分,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对采购工业机器人实行分段奖励,采购50-100万元的部分,按其售价2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其售价10%给予奖励。

若资金额度不足,则按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补助(奖励)标准。申报市级技改专项的设备不可重复申报其他专项。

(三)申报材料

1)宁德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已缴税收证明材料;

4)项目购置的设备(工业机器人)一览表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企业信用、涉黑涉恶情况并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工作,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提出初审意见,填报《宁德市2020年项目核查情况表》(附件2,并联文上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

(二)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在线申报:通过互联网访问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 gxj.ningde.gov.cn/,点击“惠企系统”专栏,进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企业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流程。

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市工信局3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相关项目资金申请表,请登录市工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8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市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

(二)对已通过评审拟予以资金补助的项目,采用统一招标(邀标、议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对项目专项审计。

(三)各初审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和规划科,联系电话:2822813

 

附件:1.宁德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2.宁德市2020年项目核查情况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