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东侨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服务〔2018〕293号)和《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工业服务函〔2020〕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1.申报条件
2020年宁德市工信局认定的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补助标准
对被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报告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申报,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联文上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
2.申请人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传统纸质方式同时申报。在线申报:通过互联网访问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ningde.gov.cn/),点击“惠企系统”专栏,进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材料填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应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要求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流程。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以及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级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市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
2.初审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3.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822381。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