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补助操作细则》《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操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科技创新平台补助和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补助
  2019年1月至12月,我市辖区内经科技部、省科技厅批准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以及市科技局批准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技术转移中心和2019年要求整改的2家众创空间。
  (二)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
  重点产业人才(是指由市工信局认定的冶金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发供电、合成革、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引进培养的符合相关条件人才)在宁德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于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国家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的前2位完成人;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的前2位完成人。
  二、申报推荐
  1.申报。补助申报工作实行公开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宁德市科技网(http://kjj.ningde.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宁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推荐单位。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所属机构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逐项核实,报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经本单位研究同意)推荐。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表及附件纸质材料须统一装订成册, 附件目录页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必须在申报表意见栏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报推荐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7日。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宁德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3.报送材料。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申请表及附件证明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dkjcgk@sina.com。
  四、联系方式
  宁德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联系人:谢伟铭  魏春锋
  电  话:0593-2079199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2号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1107室  

 

  附件:1.宁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
        2.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