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重点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重点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重综〔2020〕594号)和《宁德市重点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把好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关,优选好项目、大项目,提升项目质量,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加强基础设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补齐发展短板等领域的引导、示范和支撑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更大贡献。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农林水利。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大现代农业等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二)交通。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省标准为10亿元以上)、独立特大桥隧;列入《福建省便捷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项目;水工结构1万吨级及以上海上深水泊位(省标准为5万吨级及以上)、水工结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高等泊位、深水航道工程;民航机场和重要通用航空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邮政枢纽和重大信息网络工程。
(三)能源。核电站;火电厂(热电厂);风电场(省里仅列海上风电场);抽水蓄能电站;中型以上水电扩建项目(省里不列); 110千伏及以上主干电网(省标准为220千伏以上);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及长输干线管网建设项目。
(四)城建环保。污水处理厂(省标准为日处理5万吨及以上);供水设施项目(省标准为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省标准为日处理500吨及以上);危险、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工程;城市特大桥隧;总投资1亿元以上城市主干道(省标准为10亿元以上);总投资1亿元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和城镇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省标准为10亿元以上);总投资1亿元以上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停车场(省标准为1亿元以上);列入国家年度棚改计划,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省标准为10万平方米以上)。
(五)工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重大建设项目,包括:电子信息、石化、机械(高端机械装备)三大主导产业项目,轻纺、冶金、建材等传统特色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生物及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六)服务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包括:现代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总部经济项目、创业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信息服务业项目,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3A级及以上(省标准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新申报项目:续列项目以外的新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或2021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申报时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
3.列入2021年在建重点项目(除扫尾项目外)的年度计划投资要达到总投资的30%(申报省重点项目的还需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4.凡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的必须申报列为市重点项目,并确保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1.续列项目:2020年预备重点项目及参照省重点项目,原则上应转列为2021年在建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到2021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继续申请列入2021年预备重点项目。
2.新申报项目,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时,要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核准、备案;(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21年底前能开工建设。
3.2021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
4.凡申报省预备重点项目的必须申报列为市重点项目,并确保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1.各县(市、区)发改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审核申报辖区内所有备选项目,并报请县(市、区)政府(东侨管委会)同意。
2.市属项目及跨县(市、区)项目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
3.申报省重点的项目由市发改委(重点办)筛选后统一向省发改委转报,为避免造成管理和统计上的混乱,省发改委不直接接收各县(市、区)政府、发改局或项目业主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方式:申请报告,含申报项目总体情况和填报的相关项目表。
4.新申报的省、市重点项目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五个一批”项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中筛选。
5.电网、5G基站建设项目可申报市重点项目,若申报省重点项目由省公司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
7.此文件(含附件)电子版可于互联网“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重点项目”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