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水域服务中心,市水利电力工程局、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宁德市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专业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拟定于2021年3月召开。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任职年限计算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含规划、设计、施工、地质、水利工程管理、水利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农田水利、电气工程、水利水电的输电线路及电站、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力机械、水文及水资源(含水环境、洪水预警)、水土保持等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水电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本科学历申报工程师,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其他依此类推)。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
1.各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委托单位为市职改办。
2.《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18份(打印稿用A3纸);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初级2份),有关表格请在宁德市水利信息网在线办事表格下载处下载,按照填表说明逐一认真填写,并黏贴上照片,用其他评审表格式不予受理;(用A3纸双面打印)
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内5个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按年度顺序装订成册);
5.申报中级需提供业绩要求:任职期内本人参加过聘任单位2项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第一手业绩材料、并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初级需提供至少1项业绩)。
6.专业技术代表作(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和《业务自传》各一份;其中专业技术代表作需再增加隐去姓名和单位复印件一式两份;申报初级不需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只需提供业务自传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有关证明材料(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可用于破格申报条件的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复印件1份。能提供有效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的可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现技术职务时的工资变动审批表,所有证明材料(含网络下载的学历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聘任书复印件人社部门职改办公章;上述有关复印件按目录装订成册。
8.任现职以来近5年继续教育经人社部门验印合格后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年度顺序装订成册。
9.破格申报人员另提供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论文原件及获奖证书、有关科技成果等证明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简明表、专业技术代表作均需刻录成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姓名和申报单位。
三、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所申报的专业名称统一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文水资源规划、电气工程、水土保持、洪水预警等,简明表中申报的专业为以上专业之一,申报材料所体现的工作业绩和论文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2.评审材料应装入专用档案盒,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或放入材料清单,包括基本信息,如姓名、单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申报何种任职资格、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等。
3.符合破格晋升的有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4.工程师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任职助理工程师后个人独立撰写,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5.曾被否决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论文及业绩材料。
6.凡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代表作需隐去姓名和单位外)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资格证书、聘任书复印件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公章,并经办人签字审核。各种材料上报市水利局在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原件包括资格证书、聘任书、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上述原件装入单独信封放入申报材料盒备查)。
7.报送材料程序:所在单位→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国企到国资委)→市水利局职改办→市职改办。
8.社保证明的最后一个月的缴费企业应与本次申报职称所在企业一致。
9.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经申报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或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栏目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 X年X X月X X日至X X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评审表“呈报”栏目要加盖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公章并签注意见。
1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承诺书详细内容和格式按附件1),凡申报材料作假者,一经发现,二年内不予申报评审,如评审通过后发现,即取消其任职资格。
11.申报时,请随带近期2寸彩照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工作单位)。
四、严肃评审纪律
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取消申报人员2年参评资格;用人单位审查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导致产生问题和出现不良影响的,追究所在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相应责任。
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取消3年参评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属于其他企业的参评人员,取消3年参评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企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今后不予采信。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10日,凡逾期或材料不按上述要求整理申报的不予受理。地址:宁德市富春西路5号宁德市水利局702室。
六、联系方式:宁德市水利局职改办
联系电话:2883703(办) 2882642(传真)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
2.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宁德市水利信息网在线办事表格下载处下载)。
宁德市职称改革 宁德市水利局职称改革
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
本人严格依照宁德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宁德市水利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技术人员水电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宁水职改〔2020〕1号)文件要求,参加宁德市水电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现从事水电专业方面工作,符合水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专业、任职年限等各项任职申报条件;
2、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书真实有效,没有造假和欺骗行为;
3、本人所提交的专业业绩材料、专业论文、技术总结等申报材料均为本人独立撰写,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4、如在审核中发现本人有与上述承诺不相符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