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科〔2020〕15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