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和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1〕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和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和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1〕4号)(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02/t20210203_5531119.htm)。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属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推荐,并将申请材料和推荐情况一式四份报送至宁德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同时发送申请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至bgs003@sina.com。

  三、时间安排

  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3.省级众创空间: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积极动员指导辖区内的单位申报。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093099;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区清源路2号1109室。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5日